前言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utomatic fire suppression rotary sprinkler systems
CECS 213:2012

  主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广州龙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013年1月1日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第120号
关于发布《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1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1〕45号)的要求,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广州龙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的《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经本协会防火防爆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CECS 213:2012,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原《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 213:2006同时废止。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1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1〕45号),规程编制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修订本规程工作。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旋转型喷头、系统选型、系统设汁、施工及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增加旋转型喷头安装高度达到13m~18m的高大净空场所采用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
2.调整旋转型喷头流量计算公式;
3.增加车库、堆垛仓库、商场等场所的喷头布置。
本规程对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的内容,在旋转型喷头的构造、技术参数、喷头设置间距、与顶板的距离和单个喷头的保护面积等方面做了补充规定。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推荐给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使用单位采用。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防火防爆专业委员会CECS/TC 14归口管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邮政编码:610036)负责解释。在使用本规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径寄解释单位。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 213:2012经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12年10月25日以第120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程是在《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 213:2006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和广州龙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是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广州市设计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院)、上海土木工程学会JWY标准工作室。主要起草人是万明、王炯、王峰、吕晖、李梅玲、陈映雄、陈志谦、肖裔平、杨琦、范晔、林楚国、赵力军、娄玺明、姜文源、唐志文、符培勇、梁振越、颜日明、颜汝平。
本规程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实践经验,通过了100多次试验验证取得了重要参数。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所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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